雨天在地铁口滑倒,摔得满头是血!南宁男子向地铁公司讨说法
今年7月9日,南宁市民吉先生冒雨赶乘地铁,没想到在地铁口滑倒受伤。吉先生认为南宁地铁运营方应担责。
对此,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回复称,对其受伤一事表示遗憾,相关医疗费问题,随时可以进行协商处理。吉先生对此答复不满,近日将南宁地铁运营方告上法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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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发:走地铁楼梯摔倒受伤
12月14日上午,吉先生向南国早报反映称,今年7月9日,在南宁地铁1号线广西大学站A出入口,他走楼梯去乘坐地铁,“当时下着雨,因A出入口处无挡雨棚,楼梯比较湿滑,我打着伞沿着楼梯往下走,没想到突然滑倒,后脑重重地磕在了楼梯台阶上,导致受伤,鲜血直流”。
记者通过吉先生提供的图片看到,他的后脑勺有一处伤口裂开,头上、脖子、衣服上都有血。
▲吉先生摔倒后头部受伤。受访者供图
据介绍,事发后,他曾要求地铁工作人员立即送他去医院,但被告知工作人员都在上班,不能离开岗位。“一名好心的过路人主动提出送我去医院。”
吉先生表示,他的伤口缝了6针,在医院住了9天,总共花了将近8000元。
费用都是我付的,受伤后的9天都在住院,身心受伤,工作受影响。每天吊针,大量的口服药,后脑的创伤、麻药过后的剧烈疼痛,让我每天晚上都无法入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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疑问:楼梯处摔伤谁来担责?
据介绍,事发当天下午1时许,地铁广西大学站两名工作人员来到医院。“我当时还表示我有医保卡,想给地铁公司节约一点,医疗费结算应该不大。”吉先生说,对于医疗费用,地铁站的工作人员表示不成问题。但是,到了住院第三天,他拿着医保卡去办手续,却被告知,不明责任的受伤,不能用医保结算。无奈之下,他又打电话给地铁站,得到的说法是地铁站做不了主,“我就让地铁站的人员向领导反馈。之后,我自己补交了医疗费用”。
出院后,吉先生又和南宁地铁1号线广西大学站及地铁运营方进行了沟通,“南宁轨道交通集团表示:治疗费、误工费等一些费用公司可以谈谈,但是不承担责任。”
这个回话让我心情极度低落,难道地铁公司对我摔倒、救治过程、后续处置上完全不需要负责任吗?我在地铁楼梯处摔倒,到底谁来担责?本人将维权进行到底。
11月6日,吉先生向法院起诉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,要求对方对自己的受伤负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,南宁市西乡塘区法院受理了此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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走访:地铁出入口有的无挡雨棚
12月14日上午,记者走访了南宁地铁1号线广西大学站多个出入口,发现有的有挡雨棚,有的则没有。
在走访时,天空下着小雨,在南宁地铁1号线广西大学站A出入口,这里没有挡雨棚,雨水使得楼梯潮湿,不少市民打着伞走楼梯去乘坐地铁。同时,记者也注意到,这个出入口放着小心地滑的警示牌,楼梯处张贴着“雨天湿滑,小心台阶”的标语。
▲地铁出入口楼梯处“小心台阶”“小心地滑”提示。
记者找南宁地铁1号线广西大学站客服中心工作人员了解吉先生反映的情况,工作人员建议记者去找车站控制室,车站控制室则让记者联系地铁公司了解相关问题。
之前,早报君也报道过地铁出入口没有挡雨棚的问题,当时地铁工作人员表示:“地铁站在设计出入口时,需要考虑到周边建筑消防安全、整体景观协调的问题,因此才出现了一些出入口只有单向自动扶梯或者没有雨棚的情况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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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司:协商处理医疗费问题
8月25日,南宁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运营分公司向吉先生回复称,地铁出入口设计符合国家相关规定,且通过了工程验收和试运营评审工作,为避免湿滑,轨道公司还对出入口楼梯地砖进行磨花处理。“针对您(吉先生)在楼梯上行走过程中摔倒受伤这一意外事件,我们感到十分遗憾。”
对于事发后的救治过程,该公司在回复中称,
▲事发时地铁工作人员来到现场。受访者供图
同时,该回复还提到,
吉先生出院后,表示想走工伤流程,所以费用方面一直未确定,吉先生提出需地铁公司开具证明,证明是在上班途中摔倒受伤,地铁公司愿意提供事件经过证明。
“后来,您(吉先生)再提出要求我司提供证明,要求明确该事件由我司负主要责任。因你我均属事发双方,存在利害关系,考虑责任界定由无利害关系的第三方进行界定应更合理,故我司未能满足您提出的此要求。相关医疗费问题,我司随时可以与您进行协商处理。”
12月15日上午,记者就吉先生摔伤一事向南宁轨道交通集团发采访函,12月19日、20日,记者两次电话联系该集团相关人员,希望对方能够对采访内容予以答复,但直到发稿时止,都没有收到对方的答复。
来源丨南国早报记者 程浩楠
值班总编丨甘伟珊
值班主任丨罗 锐
值班编辑丨黄秀宁
值班校对丨麦雪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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